非個人黃金代理買賣業務銀行

2023-10-16

貴金屬代理買賣業務,是指內地一些金融機構,根據自身所具有的上海黃金交易所金融類會員資格,接受國內非上海黃金交易所會員的法人委託,代理其在上海黃金交易所買入或賣出黃金。在業務的過程中,這些機構會收取委託代理業務手續費,但不會承擔客戶買賣的盈虧責任。

 

如果內地銀行是上海黃金交易所金融類會員,就有資格為非上海黃金交易所會員的國內企業法人提供代理,根據客戶的交易需要進行上海交易所掛牌的黃金品種買賣,並向客戶提供開戶、清算、交割等服務。

 

非個人黃金代理買賣業務銀行 

 

該項業務申辦條件,首先是企業客戶沒有上海黃金交易所會員資格,然後由代辦機構照《黃金代理交易開戶、結算業務指導意見》協助,在上海黃金交易所取得客戶代碼,並在當地銀行分行開立資金清算專戶。

 

而代理貴金屬買賣業務的交易品種、最小委託單位、交易成交後如需提取貴金屬的最低額等,按照交易所的規定執行。客戶在委託買賣前,要通過資金結算專戶,向銀行總行代理資金帳戶劃撥交易資金及交易所手續費等有關費用,或者其在交易所有相應的貴金屬庫存。如果客戶買入開倉或賣出開倉延期交收品種,就要繳納交易保證金。

 

企業法人在辦理該項業務時,要需提供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、法人代表身份證、一般納稅人資質證明(如有),而且提出申請後,要到受理行的銀行營業網點驗證客戶資格,並簽訂《貴金屬代理交易協議書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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